第3章 回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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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回家

 

王聪的手指,在门把手上停顿了三秒。

书房门缝里漏出的暖黄灯光,混着若有若无的铃兰香,像根细针扎在他心口。

推开门的瞬间,视线先被书桌上垂落的绿藤绊住,那是白静不知从哪弄来的佛珠吊兰,此刻正沿着乳白色的蕾丝桌布蜿蜒生长,在台灯光晕里泛着毛茸茸的金边。

书房的装修,其实很简单,把冷色调的书桌换成暖色调的,然后在房间里多放一些绿色植物,这样就会有一种在花园中办公的感觉。

既不会像呆板的书房那样严肃,也能在这个地方享受在自然中工作的感觉,至于书柜,白静专门安排了一个套间,整齐的罗列。

这样的装修风格,她很喜欢,婚后她想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要把自己的小事业搞起来,哪怕每个月只能赚一千块钱,她也要自己赚钱。

不能让白嘉诚和王聪看贬自己,让他们觉得,自己只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,什么都不会做的“废物”大小姐。

"你、你回来啦?"

白静慌忙合上笔记本的动作,带得水晶笔架轻晃,金属链条相撞发出细碎的响。

她今天穿着一身性感的丝质睡衣,坐在转椅上,发尾还沾着几缕下午按摩时用的玫瑰精油香,在暖光里像被揉碎的晚霞。

王聪的喉结,滚动了一下。

他记忆里的书房,永远是冷色调的,父亲送的深胡桃木书桌占满整面墙,此刻却被改造成了,完全陌生的模样:窗台上摆满拇指大小的多肉盆栽,书架缝隙里塞着干花束,就连电脑屏幕都换成了流动的薰衣草花田壁纸。

地面干净的能反光,一个这样的大美女,光着脚站在自己的前面,王聪怎么也想不到,自己和妻子在家中见面的场景,会是如此春色无限,引人遐想....

"嗯,公司不忙。"

他听见自己干巴巴的声音,目光不自觉落在桌上,还没有合起来的笔记本上,上面密密麻麻的,写满了剧情的大纲,《玫瑰与荆棘鸟》的字迹,在灯光下忽明忽暗,"在写小说?"

白静的指尖,无意识着笔记本边缘,这个她偷偷写了三个月的故事,男主角总带着几分王聪西装革履的影子。

此刻被正主撞破,耳尖霎时烧起来:"就... 随便写写,自己赚点零花钱,也有个事情做。"

写作一首是白静抒发自己情绪的方式,小时候是写日记,后来是写短故事,再后来就是写小说,写诗歌,写的类型和题材,多种多样。

只不过现在的她,还只是一个扑街作者,虽然写作还赚不到什么钱,可这是她能想到的,唯一自己喜欢,还有可能去赚钱的事情。

五万的零花钱,足够她的日常开销,借用没有什么物质压力的婚姻,来提升自己的能力,其实也挺好的。

有的故事是来源于生活,有的故事就是自己的灵光乍现,心情不好的时候,写作可以让她的心情,快速平静下来。

王聪不在家的每个夜晚,白静就是通过写故事的方式,来聊以慰藉自己的心灵的。

"那个..." 两人同时开口,又尴尬地闭上嘴。

白静率先笑起来:"我煮了桃胶银耳羹在厨房,要喝吗?"

王聪看着她真诚的样子,鬼使神差地点点头:"一起吃晚饭吧。"

话说出口时才惊觉,这是他们结婚半年来,他第一次主动提出共餐。

白静的睫毛颤了颤,像只怕生的蝴蝶。

今天下午在 SPA 馆,闺蜜杨丹丹说: "男人就像风筝,线攥太紧会断,放太松又会飞,既然你们本身就是契约婚姻,各自过好各自的生活,岂不是也挺美好的。"

扬丹丹一首是白静最佩服的女生,为了向自己的父亲证明,女人不比男人差,硬生生的把自己活成了一个女强人。

她让自己的家族企业,在自己的经营下,营业收入比之前扩大了五倍。

从此证明了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,也获得了婚姻自由的选择。

自己无法像她那么厉害,白静只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,所以白嘉诚就总说:“你要是个男孩就好了。”

其实这和性别有什么关系,无非就是能力的问题,有些人天生就是擅长经营,适合做生意。

有些人就是不喜欢做生意,只能专注的做一些小事情,如果一定要强求一个人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,肯定是痛苦的一生。

白静不适合做生意,她有这个自知之明,所以家族的公司事务,她从来不管。

可是她毕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富二代,她的身份,让她很容易认识到像扬丹丹这样优秀的富二代。

京市的富二代,说白了都在一个圈里玩。

精英派系,正儿八经的考上名校,毕业后继承家业,说的就是杨丹丹和王聪这种人。

废材派系,学习成绩总是垫底的,怎么补课都没用,那就只能在国外上一个野鸡大学。

随后不是安排到国企里混日子,有个正经事干而己,至于工资,不过就是加油钱,赚多少无所谓,关键是要有一个好听的职业,这往往说的都是“废材”男孩。

女孩子嘛,就是像白静这种,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家赶紧嫁人,当全职太太。

白静对杨丹丹的话深以为然,这段时间的生活,自己的小日子其实和婚前没什么两样,唯一的不同就是从自己原来住的地方,搬到了王聪的汤臣一品别墅里。

今天王聪突然的出现,还真让她感到有些意外。

此刻掌心的笔记本还带着体温,里面的男女主,刚经历完雨中拥吻的名场面。

将笔记本放下以后,她起身时带起一阵香风,丝质睡衣一点都不保守,让她细长白皙的大腿,在王聪的眼睛里,看了个清楚。

"不过我厨艺一般,你别嫌弃。"白静一边走一边说。

王聪没想到,这个千金大小姐,还会自己做饭,望着她走向厨房的背影,视线掠过墙上新挂的波西米亚挂毯,忽然发现墙角立着个相框,里面是张打印的小说读者评论:"女主把生活过成诗的样子,才是对不幸福的婚姻,最好的反击。"

他忽然有点口干。

喉结再次滚动时,尝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甜,像书房里萦绕的铃兰,又像白静刚才笑时眼底的光。

本来他是不想回来的,是父母一首在他的耳边唠叨,“既然结婚了,就要尽快要小孩,这样你才能知道父母的不容易。”

有很长一段时间,王聪都在纠结:“难道自己的价值,就是要赶快生小孩?”这样的问题上,所以一首躲着白静不见。

后来也不知道为什么,看到周围的朋友,陆陆续续结婚生子,也认了生子这条路,既然是每一个豪门的选择,那他又有什么与众不同呢。

毕竟人都是要离开人世的,生命的延续,不就是孩子嘛!

这次他愿意来到这里,就是想要和白静缓和一下关系,培养一下感情,为生子的目的做准备的。

为了这个目的,他还是被父母赶回到婚房的。

感情的培养,他想着可以慢慢来,现在他还不到三十岁,觉得自己晚两年要孩子也没什么,反正三十岁之前有一个就好。

原以为白静不是满嘴抱怨,就是不在家,没想到她不仅一句抱怨的话都没有,还让自己的小日子,如此有滋有味。

他打开书桌上合上的笔记本电脑,看了看小说正在连载的情况,己经写了二十万字了,这是一个先婚后爱的故事,女主是一个资本家大小姐,命运使然,被迫嫁给了一个自己不爱的军人。

男主,一首用自己的爱与包容,让女主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他。

她这是在暗示自己什么吗?哈哈,王聪看着,看着就不由自主的嘴扬笑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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